中國綠色時報12月26日報道(記者 尚文博 通訊員 趙宇翔) 我國是全球林業有害生物發生、危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,近年呈現頻發重發態勢。林業有害生物發生面積每年超過1.78億畝,約占喬木林災害面積的50%,年均造成死樹4000多萬株,年均經濟損失和生態服務價值損失超過1100億元。
近5年,重大林業有害生物擴散蔓延呈加劇態勢,松材線蟲病分別新增1個省級發生區和168個縣級疫區,復發1個省級發生區。美國白蛾新增3個省級發生區和208個縣級疫區,紅火蟻在四川、貴州等地相繼發生,局部成災嚴重。同時,經濟林有害生物造成林果減產減收,影響農民增收致富。2016年,全國經濟林病蟲發生面積2800多萬畝,同比上升近20%。
我國是《國際植物保護公約》《生物多樣性公約》等多個國際公約的履約國。隨著對外貿易快速增長,一些國家以防范生物入侵為由,設置非關稅貿易壁壘,對我國出口貨物的木質包裝材料、觀賞植物、運輸工具等提出了苛刻的檢疫要求。如北美、歐盟、韓國等針對舞毒蛾、光肩星天牛、香蕉穿孔線蟲,分別制定了《來自亞洲舞毒蛾疫區的船舶及船上貨物運行管理指南》等技術性貿易措施。2015年-2016年,僅韓國就5次向我國提出禁止和限制園林花卉植物出口的檢疫措施通報和評議,導致浙江等省的園林花卉產業受到影響。歐美、日本等國家和地區以提高農藥殘留檢測標準為由,使我國食用林產品出口受到限制。
國辦《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見》明確提出"將林業有害生物災害防治納入國家防災減災體系",并要求進一步落實相關扶持政策,加強災害防治工作。《國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(2016-2020年)》也將生物災害納入到規劃中。
目前,在我國森林資源中,中幼林比例高、純林面積大,森林健康狀況欠佳,抵御有害生物的能力薄弱,生物災害容易多發頻發,防治任務艱巨。當前,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中還存在法制不健全、執法力度不足、責任落實不到位等諸多問題,同時防治方式、手段、技術等還比較落后,亟需落實防治責任,提高基層防治能力,加強災害預防,加大資金投入,做好科技支撐。